在婚姻生活中,残酷的意思就是说家暴。例如,重庆市的一位女士小曾,在完婚一年多后,她频繁遭受丈夫龙强的家暴。她曾向妇女联合会寻求帮助,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妇女联合会只能建议协议离婚。然而,小曾的丈夫龙强坚持不肯离婚,他还试图掩盖自己的行为,说小曾是想离异才那么说。
此外,龙强声称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而岳母对他的这种情况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让人联想到,如果一个男人能够对自己的妻子和亲人进行如此残酷的待遇,那么我们能如何预测他心态中的恐怖感呢?即使是一位普通的人,也会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
根据组织和违法犯罪难题公司办公室公布的报告,在被杀害的女性中,有34%是由伴侣所杀,而24%是由亲人所杀。因此,对于家暴,我们必须零容忍。在国外,当涉及到家暴时,它通常被视作刑事案件,并不是通过承认错误或致歉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令人震惊的是,即便受害者撤销了案件,公权力也应当介入干预。此外,由于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它并不应该被视为夫妻间的小问题,不应允许他人干预。而实际上,无论是否有正式指控,都应当严格禁止所有形式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