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残酷的意思就是说家暴。例如,2月14日,一位名叫小曾的女性向本地新闻记者寻求帮助,她声称自己在完婚一年多后频繁遭受丈夫龙强的家暴。她之前也尝试过向妇女联合会寻求帮助,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妇女联合会无法判断是否为家暴,只能建议协议离婚。

对于小曾的丈夫龙强而言,他坚持认为没有发生家暴,并指出他目前没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岳母对他的情况产生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他还claimed“她是想离异才那么说”。

然而,在4天内,小曾遭到了丈夫用锤子猛砸脑袋的情报,她因此得到了颅骨骨折,并且可能未来得癲痫。她的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而小曾则期待着能够得到正义。

这起事件引发了一些深刻的问题:如果一个男人能对自己的妻子和亲人如此残酷,那么这种心态又有多可怕?如果人们不采取行动来防止和打击家暴,那么这种行为就会继续蔓延。在许多国家,被杀害或受伤的人中,有34%是由伴侣所做出的24%是由亲人所做出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将家庭暴力视为零容忍的一种犯罪行为,而不是简单的夫妻间的小误解。这意味着,即使受害者撤销了案件,公权力仍然有责任介入。我们必须认识到,家庭内部的问题往往超出了个人关系,它们影响着整个社会,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更积极、更主动的手段来处理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