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方俊明——迟到的荣誉,不悔的信念
【获奖名片】:克明俊德
【颁奖词】:
纵身一跃,却被命运撞得头破血流。在轮椅上度过青春,但你却固执地相信善良,丝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们知道,你早已站立在所有人的面前。
【推选理由】:
时文朝:推荐他,是因为他饱受委屈却无怨无悔;在当下“该不该扶摔倒的人”辩论潮中,推荐他,是对我们每个人内心的拷问。
余秋雨:推荐方俊明,不仅仅是表彰他,而且是表彰那些大地上天天在发生,却不被我们知道,甚至不被我们理解的高尚行为。
【事迹介绍】:
方俊明,男,56岁,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人。
1985年8月,28岁的方俊明为救一个假装落水的顽童,跃入河中,造成颈椎骨折,高位截瘫。直到2013年11月,他终于获得了迟到28年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对于这样一位“英雄”,他的单位原武昌车辆厂,只好比照工伤来处理。这些年来,他妻子离开了,他父亲也去世了。他生活无法自理,只能依靠母亲姜春梅日夜照顾瘫痪在床的儿子,并将当时尚未满周岁的小女孩拉扯养大。
2013年,一部话剧上演后,他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应他的要求,由武汉市通过收集材料,将确认他当年的行为属见义勇为,并颁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虽然荣誉迟到了28年。但方俊明从来没有后悔那次行动。一家人艰辛的一生,这一切都见证了善良在人们心中的恒定不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