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钦佩那些天生会社交的人,他们在任何场合都能游刃有余,谈笑风生。他们的记忆力也令人惊叹,无论是面孔还是名字,只要一见钟情,就能牢记不忘。我虽然心存好意想要学习,但能力不足。
我曾在电影公司工作,那时候我的上司既善于社交又酒量出众。最让人头疼的任务就是留下来陪客人吃饭。但即使我和朋友可以聊到深夜,也能够应对演讲,到了正式场合,我却总是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用什么表情和态度来应对。
一旦犹豫,我的言行就显得拘谨和尴尬,再加上酒量差,一杯脸红,一杯后就开始打瞌睡。我害怕自己出丑,因此无论敬酒还是回敬都小心翼翼、畏畏缩缩。因此,在衡量一个人的诚意时,我被归类为“不够热情”。
有一次,有位朋友很耐心地教给我晚上的交流技巧。他说有三种不同层次的人际交往,都需要学习和关注:第一种是勉强凑合的场合,以广结善缘为目的;第二种是在熟悉度或关系性较高的地方,以累积情分为目的;第三种则是在亲密或非常熟悉的朋友中,感情自由自在地发展。
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他说的我当然都懂了,但要做到自然而安心,对我来说仍然很难。举个例子,当别人说:“好久不见了,哪天聚聚?”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善意,但缺乏真心,这让我感到难受。
儿子五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玩具店遇到了一位早已转行的制片员,他邀请我们一起吃饭,但儿子疑惑地问:“那你们怎么没有留电话?”孩子们的直觉有时候真是如同镜子一般清晰。
最近跟当初教导我应该把交际看作一种必要技能的人聊天,他突然说:“这些年懒得交朋友。”他觉得现在这样的年龄再多交朋友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长久。“但总有几个是不必应酬也打死不退的家伙。”他说,“没骗你,有一晚上我认真算了一遍……觉得好像也挺够用了!”
从以前到现在,我一直羡慕、敬佩那些会社交、会应酬的人,他们总是我无法学到的东西。但反思过去,现在这样的生活至少比孤单一人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