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残酷的意思就是说家暴。2月14日,一位来自重庆市的女士小曾向当地新闻记者寻求帮助,她声称自己在完婚一年多后频繁遭受丈夫龙强的家暴。她之前也尝试过寻求妇女联合会的帮助,但妇女联合会表示缺乏直接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是否为家暴,只能建议协议离婚。

对此,小曾的丈夫龙强坚持不肯离婚,他还试图掩人耳目,说“她是想离异才那么说”。他还指出,由于自身没有稳定的收入,岳母对他的情况产生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然而,在未来的4天内,小曾遭到了丈夫用锤子猛砸脑壳的攻击,导致颅骨骨折,她得以救治但可能将来患上癲痫。目前,小曾的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并且并不期望短时间内就被释放。

如果一个男人能够对自己的老婆、亲人如此残酷,那么我们可以想象这个心态过程有多么可怕。面对无果告状和犯罪行为公司办公室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被害女性中34%被枕边人杀害,24%被亲人杀害。这表明我们必须零容忍家暴,而国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家暴。在国外,当涉及到家庭暴力时,它通常会被视作刑事案件,不仅仅依赖于施虐者的承认错误或道歉就能解决问题。

令人惊讶的是,即便受害者本人撤销诉讼公权力仍然应当介入。这提醒我们,许多人仍然认为家庭暴力只是夫妻间的问题,不应该由外界干预。但实际上,即使受害者选择放弃法律途径,社会和法律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并惩罚施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