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残酷的意思就是说家暴。例如,重庆市的一位女性小曾,在完婚一年多后,她频繁遭受丈夫龙强的家暴。她向本地新闻记者寻求帮助,但妇女联合会表示缺乏直接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是否为家暴,只能建议协议离婚。
然而,小曾的丈夫龙强坚持不肯离异,他对家暴的情况进行了掩人耳目的解释,说“她是想离异才那么说”。他还声称由于自身没有稳定的收入,以及岳母给他的精神压力大,因此对妻子采取了残酷的手段。
最终,小曾被丈夫用锤子猛砸脑壳,导致颅骨骨折,并且有可能得癲痫。目前,小曾的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而小曾则得到了救治。
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男人能够对自己的老婆、亲人这样残酷处理,这种心态过程令人感到极其可怕。被家暴投诉却没有得到结果,不仅让女士们感到绝望,即使是男性也会觉得有些害怕。
根据组织和违法犯罪难题公司办公室发布的报告,在被残害的女性中,有34%被枕边人杀掉,24%被亲人杀掉。这表明,对于家暴,我们必须零容忍。在国外,家暴通常会被视作刑案,而不是简单因为承认错误并致歉就能解决的问题。
许多人认为家暴只是夫妻间的小问题,不应该干预,但实际上,即便受害者自己撤销了案件,公权力仍然应当介入保护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