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可以去到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男生,大P,他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我对爱的感悟一段话——在繁忙的都市里,我们有时会错过那些细微的情感联系,就像漂流瓶中的文字,未能及时被发现和回应。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当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到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
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你昨儿你打我的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他的交情,在相互抵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什么似的。
常常是上课,我替他对答案;吃饭,我吃瘦肉;打架,他不管输赢;自习,我背单词;放学,我们走在楼道里,还要大呼小叫地互相嘲笑一番。那时候,我们像是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我越来越感到我们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