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生命如珠贵如宝,自由价更高

自由,是一个充满力量的词汇。追求自由,是每个人生而具备的一种权利和本能。我们都承认人生平等,我们也渴望人生自由。人生的平等是人类尊严的基础,也是维护每个人的基本条件。我们的出身或许不同,或富有或贫穷,但我们都是同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权利。这一权利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人类自身努力和斗争实现的。几千年来,人类为争取平等和自由而不懈奋斗,这是一部关于人类发展史。

在今天的大多数地区,确保人民享有平等和自由已成为政府存在与进步、文明标志之一。在40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农民不能随意旅行,如果去外地会被当作犯罪分子抓捕,因为那时人们没有多少人身自由;现在,我国已经成为流动社会,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在任何角落行走。在过去,我们只能阅读官方报纸文章和选集,更不可能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在,我们拥有更多言论自由,可以阅读任何书籍,并通过博客、微博向世界发出声音。这一切说明社会进步,人们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自由。

然而,即使这是一种普遍接受的人类理想——作为个体,我们从未真正拥有一丝绝对的自主性。一位哲学家曾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一个人无法生活在真空中,只能在各种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网中,因此必然受到限制,比如飞翔、拥有喜欢之物,无拘无束地占为己有的能力都受限。不过,有时候这些限制正是推动人类进步的一大动力。

梦想着飞行,最终造出了飞机“间接”获得了飞翔的机会;渴望更多美好的东西促使我们学习工作,最终通过汗水收获所得。

虽然每个人梦想着一种自在地生活,但很多情况下,这样的生活基于对他人的约束,因为绝对自主通常意味着完全放弃选择。而为了确保所有人的自主与平等,要设定必要但毫无例外的情绪上的约束。(www.lz13.cn)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空间感与行动独立,不仅需要别人不能轻易侵入你的空间,也需要你不能随意干涉别人的行动才能实现。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必须同时遵守一定规则,你不能闯入他家的门槛,他也不能闯入你的房门,你才觉得安全;你不能任意跳红灯,他也不可胡乱穿过马路,你才感觉道路上行走安全。

尽管大部分情况下我们拥有选择自己行为方式的灵活性,但并不意味着不会因为后果负责。不管谁做出什么决策,都无法逃脱其结果。此前的希特勒虽掌握践踏他人人格生命力的决断,但最终不得善始善终,在地下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选择中既要享有选择,还要承担相应责任。我结婚就必须承担家庭责任,将失去单身时独处于世间孤立状态;买房便需拼命还债,失去了更多休闲娱乐时间。

珍视生命中的每一份自主也是极其重要的事务,所以,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问自己:能否负起这一选择带来的后果?如果不足以承担,那么只会陷入痛苦深渊。但这并非意味着我们将停止享受选择或者避免所有责任,而是在认识到:自主与责任永远伴随,如若担当得起,则可领略至高无上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