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表达的是,残酷的含义非常深刻,它不仅仅是冷酷无情、残害等行为的集合,更是一种对他人的凌虐和伤害。在家庭这个温馨的空间中,如果这些词汇一个个地被应用到夫妻之间,那么这种氛围将如何呢?
在婚姻生活中,残酷往往意味着家暴。2月14日,一位名叫小曾的女性向当地新闻记者求助,她指控自己一年多来的婚姻生活频繁遭受丈夫龙强的暴力侵犯。尽管她之前已经寻求过妇女联合会的帮助,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他们无法确认是否存在家暴,只能建议协议离婚。
面对这件事,小曾的丈夫龙强坚决反驳,他认为这是他的妻子想要离婚才编造出来的话。他还声称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而岳母给他的精神压力很大。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男人能够如此无情地对待自己的伴侣,这种心态有多可怕?尤其是当这样的行为得不到任何制止或惩罚时。
根据组织和违法犯罪难题公司办公室发布的一份报告,在所有被殴打致死的人中,有34%是在由他们的情人所杀,而24%则是由亲人所杀。因此,对于家暴,我们必须零容忍。在国外,家暴通常被视为刑事案件,并不会因为男方承认错误并道歉而轻易处理掉。
然而,还有许多人认为家暴只是夫妻间的一个问题,不应该干预。而实际上,即使受害者本人撤销了诉讼公权力也应当介入,以确保法律得到尊重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