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可以去到美利坚...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他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到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
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你昨儿你打我的那些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抵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他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什么似的。
常常是我替他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们需要营养;打架,他们不管输赢,我们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们背单词,他们用函数计算我们的失忆率为88.7;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要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们像是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我越来越感到我们之间的一种本质是一模一样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们,因为他们根本就是我们自己嘛,有回对大P说:“ 我好像在高三呆了一辈子。” 我没理会他的反应,在心里有一种念头,那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高三毕业,大P还是我的哥们儿。那年夏季,大爆炸发生时半面墙崩塌,我搬家休学一年给小朋友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搬”而已,没有告诉他们新家的电话。在新居邻居那里学会手语,与聋哑夫妇共享菜园那份恩爱与平和,让心灵深处再次浮现出那个圆圈,也让思绪飘向曾经的大P。
闲暇之余,便陪邻居练习手语进入这个安静而充满关注力的世界。而现在,当记忆如潮水般涌动时,每一次回望,都仿佛触及那曾经未竟的情感弧线——即便它永远无法完结成完整的一个圆。但愿,那片未完成的心意,或许能够成为彼此之间最纯粹、最温暖的情感纽带,而不是遗憾或遗忘中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