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冗长,不知算不算很奇怪。高三的时候,别人还都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就可以去到美利坚...我们班上有个男生人称大P的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 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
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像刚中了举的范进,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猴子见了他都吱吱乱跑,他倒来劲了,拍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THIS IS MY pet!我也没含糊,告诉他:别喊了,看你的二大妈们都被你吓跑了。--这是后话了。
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着喝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了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着水差点全喷了,气得我重捶了他好几下。他却跟没事人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到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
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你昨儿你打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还边捋袖子叫我看。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大P一直叫住老朋友“十三妹”。我们生活在一个聒噪的世界里,每个人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就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什么似的。
常常是我替大P对答案,他趴着睡觉;吃饭,我吃瘦肉,大P吃肥肉,因为他们需要营养;打架,大P不管输赢,我统统拍手称快;自习,我们互相嘲笑一番。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我越来越感到我们之间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对方,因为对方根本就是自己嘛。
有一回,大P说:“别得意,我们搞不好折腾了一辈子还是你们俩。”临走时的大P是我听到他的最后一句话,是永远无法忘记的话。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大的顶尖大学。而当时,在美国的一个街区发生爆炸事件,让我的家庭半面墙没有剩下。一年后的休学期间,小心翼翼地给那位曾经让我心跳加速的大朋友发去了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家”,没有告诉他们新家的电话号码。在洛杉矶,那个聋哑夫妇邻居送来的新鲜蔬菜成了我们的共同语言,他们恩爱之情如同春日风景,让那些过去关于圆圈与半圆圈的情感变得淡薄起来。
为了接近那个世界,我学会了一种新的语言——手语。这份沉默与孤独,如同某种安宁,与之前那么充满声音和热闹形成鲜明对比。当音乐再次回荡在空旷的心灵深处,它带来了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就像是回到过去,却又有些许不同的色彩。在洛杉矶的一片寂静中,用双手勾勒出的曲线,将那份未曾实现的情感缓缓展现出来,而这一切,都只是为即将结束的一段故事准备好的遗憾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