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人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却不愿意离婚,为什么女人这么傻被家暴了还不愿意离开这个男人呢?其实女人无法离开家暴困境是有原因的,总结一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为何遭受家暴的女性难以摆脱其束缚?
一、沉没成本谬误。
为了避免失去所带来的负面情绪,从而沉溺于过去的付出中,继续被套牢。施虐者与受害者的关系非一朝一夕建立,他们相处多年,受害方对施暴方依然有感情,并觉得就这样离开,那太遗憾了。于是,他们选择沉没,不再逃离痛苦。
二、经济独立性不足。
钱财是让人自由的最强大手段,有钱,就不用委屈求全。但如果没有钱,无法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那么受害者就寸步难行,只能在噩梦中挣扎下去。
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影响深重。
长期在黑暗中,她们变得无助,一无所有,只能依靠那个给予她痛苦的人。她们筋疲力尽,无法再做任何决定,而是逐渐地依赖上那个给予她痛苦的男人。这是一种心理控制,让她们完全失去了自我判断能力和勇气来改变现状。
四、缺乏有效帮助渠道与对象。
执法机构并不积极介入,对此类案件视而不见;亲朋好友则认为这不过是夫妻间的小吵闹,不值得过度介入。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提供援助和照顾的地方,更使得这些女性感到孤立无援,没有地方可以寻求帮助或安慰。她们常常听闻律师的话语:“家暴难以消除,与司法机关助纣为虐分不开。”
五、自我封闭感强烈。
她们自觉羞耻,与亲人朋友逐渐疏远,没有社交圈可归属。她们感到天地间好像没有一个温暖的地方可以躲藏,这种感觉让她们更加坚守在痛苦之中,不敢向外界敞开心扉,因为恐惧被社会视作“失败”的标签——那些应该由男性主导家庭生活的人,在处理男女关系时总会表现出偏袒男子的一面,使得女性感到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最终只能默默承担一切,以免别人看到她的弱点和失败的事实。
六、高压下的压力山大。
由于社会传统文化中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意识根深蒂固,在中国,无论遭遇什么样的待遇,都要顺从忠贞默忍,这似乎成了美德。而对于那些想要离开但又不知如何开始重新生活的人来说,这些思想成为了一座看似不可逾越的大墙,让他们不能轻易跨越,将自己锁定在痛苦之中。一旦试图跳出这一圈,被迫回到原来的环境里,即便只是想象一下,也会因为恐惧而犹豫不决,从而放弃了希望并且信念也随之崩塌。
七、“柔情与爱意”迷惑心灵。
许多受到打击后仍旧能够感受到施虐者的补偿时刻,它们被当作幸福时光。这一种错觉,使得这些女性无法正确认识到自己所经历的情况,其内心深处还是充满着对那份曾经爱恋的情感的一丝懊悔和留恋,所以即便身处困境,她们也不会轻易放弃那份曾经温暖的心灵回忆。
八、一种牺牲精神所驱使。
从长时间接受打击后发展出的奉献感守节感以及殉道精神,是一种隐秘却强大的力量,它阻止着她们采取行动改变自己的命运。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有一线希望闪烁,但它们往往因恐惧而退缩,因为对未来未知的情景充满畏惧,以及关于如何开始新生活的问题让他们徘徊不安。
九,“贸然离去可能更危险”。
要真正逃离必须有一个详细计划作为实施基础,其中包括:资金支持稳定的收入来源安全住所搬家的协助交通工具警方法律援助理解与安慰。但研究表明,当涉及家庭暴力的妇女刚准备逃离的时候,其风险最高,由于缺乏具体计划,这些妇女通常不会贸然行动,而是在持续不断的心理折磨下生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