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阴影:揭秘反家暴法全文解析
一、反家暴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本法制定了以下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都应共同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
第四至第十九条 规定了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在反家暴工作中的职责,以及对受害人的保护措施,如提供必要经费保障、开展教育宣传等。
第三章 家庭-violence 的处置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以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此外,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遭受严重伤害而面临危险的情况,可以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或救助管理机构。
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violence 或者面临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紧急情况下,法院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裁决。这类令可以包括禁止加害人实施家-violence 等措施,并且可延长有效期至6个月。
第五章 附则
本法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法律自XX年X月X日起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