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残酷的意思就是说家暴。例如,重庆市的一位女性小曾,在完婚一年多后,她频繁遭受丈夫龙强的家暴。她向本地新闻记者寻求帮助,但妇女联合会称缺乏直接证据,没有法判断家暴,只能建议协议离婚。然而,小曾的丈夫龙强坚持不肯离婚,他还试图掩人耳目,说“她是想离异才那么说”,并且声称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这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结果,小曾在4天内被丈夫用锤子猛砸脑壳,导致颅骨骨折,并可能患上癲痫。她的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一个男人能够对自己的老婆和亲人这样残酷处理,那么这种心态过程是多么可怕。

根据组织和违法犯罪难题公司办公室公布的报告,在被残害的女士中,有34%被枕边人杀掉,24%被亲人杀掉。这表明我们必须对家暴保持零容忍,因为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国外,家暴通常会被视为“刑案”,而不是仅仅因为承认错误或致歉就可以解决问题。

很多人认为家暴只是夫妻间的小矛盾,不应该干预。但实际上,即使受害者撤销了诉讼案件,公权力也应当介入保护他们。不应让这样的悲剧发生,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反对家庭暴力的行动中来,以确保所有人的安全和尊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