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自由如翅,生命更重

自由是一个光辉的词汇。追求自由,是人生的一种权利,也是人性深处的一个渴望。我们都承认人生而平等,我们也渴望着人生而自由。人生之平等是人类尊严的基础,是每个人的基本条件。这一权利不是天赐,而是通过人类自身努力和斗争实现的。在几千年的发展史上,人类为争取平等和自由奋斗不息。

现在,在世界大多数地区,确保人民享有平等和自由已成为政府存在的前提,也是国家进步与文明的标志。在40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农民不能随意出行;今天,中国已经成为流动社会,每个中国人都能在全国任何角落行走。

过去,我们只能阅读官方报纸上的文章,更不可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今日,我们拥有更多言论自由,可以阅读各种书籍,并通过博客、微博向世界分享观点。这一切证明了社会在进步,我们正享受越来越多的自由。

然而,即使我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拥有的权利,但作为个人,我们从未获得过绝对的自由。卢梭说:“人们被赋予了无尽的可能性,却又被束缚。”我们的生活总是在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之间摇摆,因此必然会受到限制。但这些限制并不总是负面的,有时候它们激发了人类进步。

梦想飞翔促成了飞机时代,“间接”实现了飞翔。而对于美好事物的渴望驱使我们学习与工作,最终以汗水换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追求自在生活每个人都心向往,但很多情况下,这样的生活依赖于不自在,因为绝对自在意味着完全失去了选择。这是一个平衡:确保每个人的免费与平等,而不是少数人的免费与平等。这种平衡基于对所有人的必要约束——即没有例外地保护每个人的人身空间和行动范围,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同时享受这份“安全”。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拥有选择自己行动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免除后果。一战中的希特勒拥有践踏他命运的人类权力的能力最终却无法逃脱其行为带来的后果,在地下室中结束了一生的悲剧。他选择并且责任相伴,一切选择都是牺牲某些其他机会或独立性的代价。

结婚意味着终身责任,没有单身时那样轻松独来独往;买房则意味着长期偿还贷款,无暇休闲娱乐。

生命中的自主是一件非常宝贵的事物,所以当做出选择时,不要忘记问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那份决策带来的后果。如果不能,那么仅会让生命陷入痛苦中。

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选择或避开任何责任。不知名的是:免费与责任永远相伴,只有担当得起,就能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