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生命的价值与自由的尊严 —— 个人分享励志故事中的追求自由之旅

在这个世界上,自由是一个深奥而又神圣的词汇。它不仅是我们生而享有的权利,更是我们内心深处渴望实现的一种本能。人生平等,是人类共同认可且努力维护的原则之一,它为每个人的尊严和价值提供了坚实基础。不论出身贫富,我们都是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人权。这一理念并非天然赋予,而是在千年的奋斗中由人类通过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所获得。

今天,在大多数地区,确保人民平等和自由已成为政府存在与进步、文明标志之一。40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农民不能随意旅行,被视作犯罪分子;现在,中国变成了流动社会,每个中国人都拥有行走全国任何角落的权利。在过去,我们只能阅读官方报纸上的文章,不得发表个人意见;如今,我们拥有更多言论自由,可以阅读一切书籍,并通过现代媒体向世界宣传观点。

然而,即使这份共识广为接受,一般来说,每个人也无法获得绝对的自由。卢梭曾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我们的生活总是在自然关系和社会网络中进行,因此必定受到各种限制,比如飞翔或未经许可占有他物。但这些限制并不总是负面的,有时它们正是推动人类进步的一力助手。

梦想着飞行,最终造出了飞机,让人们间接获得了飞翔的体验。而对美好事物的渴望驱使我们学习工作,最终以汗水换取所愿得到的事物。

虽然追求自在生活是个人的梦想,但往往这种自在生活依赖于某种程度上的不自在,因为绝对自由通常意味着完全失去选择。在一个真正实现了平等与自由的地方,每个人的福祉被保障,而不是少数人的福祉。此外,为确保每个人的免费与平等,要设定必要但毫无例外的人们约束。(www.lz13.cn)真正意义上的“自在”意味着自己可以控制空间感和行动,但这需要别人不得轻易闯入你的空间或干扰你的行动才能实现。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必须遵守一定规则,你不能闯入别人家,你也不能让别人进入你家才感到安全;你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让其他车辆也要遵守,这样才能保证路上行走安全。

一般情况下,我们都有选择自己行为方式的地位,但并不代表所有后果都不需承担责任。一战期间希特勒拥有践踏他命运的人类的地位最终却无法逃脱其行为带来的后果,他死于地下室里。这便说明选项不仅包含了选择,也包含了承担责任的一个重要部分。当我们做出选择时,如结婚或者买房,就必须面对相应责任,这些都是牺牲了一些原本拥有的“私密”、“独立”的代价。

珍惜生命中的每一次独立地决定,并且问问自己:我是否能够承担起这一决定所带来的结果?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样的决策只会将生命陷入更大的压迫之中。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放弃任何形式的选择或责任,只是认识到:勇敢地担当起责任,是享受真实解放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何谓“活得像王子”。